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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欣国际 >> 新闻动态 非法抢夺被扣押船舶,有期徒刑三年!-上海国际快递
日前,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判决董某某犯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至此,非法抢夺武汉海事法院扣押的“金海某号”船舶的最后一名被告人终究为自己的犯罪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23年2月,武汉海事法院在执行一起船舶抵押合同纠纷案件中,于福建福鼎港扣押了涉案船舶“金海某号”轮。 扣押当晚,案外人董某、赵某纠集多人暴力控制看管人员,强行将船舶驶离扣押地,并企图非法处置船舶。 面对公然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武汉海事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指示承办人火速联动宁德海警局、汕头海警局等部门跨省追缉,最终于同年3月1日在广东汕头海域成功追回船舶,并将涉嫌刑事犯罪的董某、赵某移交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立案后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取证,检察机关随后提起公诉,相关法院最终作出了有罪判决,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早在2024年11月18日,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已就被告人赵某某非法处置法院扣押的财产的行为作出了有罪判决。 “法律权威不容挑战,对违法犯罪行为决不能姑息!”承办法官陈楠同志铿锵有力地说,“此案是武汉海事法院服务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强化支点支撑力的典型实践。从扣押船舶被抢夺到犯罪分子被追究刑事责任,我们以‘一案到底’的韧性兑现了司法承诺!”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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