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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欣国际 >> 新闻动态 美国公布关税替代方案-上海国际快递 
当地时间 9 月 1 日,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宣布,他正计划起草一份法律摘要,为川普政府的关税政策辩护,以应对最高法院即将提出的挑战。 贝森特强调,川普政府可能在必要时援引1930年《斯姆特-霍利关税法》(Smoot-Hawley Tariff Act)第 338 条作为备用法律依据,维持现有关税措施继续实施。 贝森特对最高法院判决结果持乐观态度,预测川普政府将在 10 月 14 日前赢得支持。但他强调:如果失败,将启用“Plan B”备用计划,包括援引《斯姆特-霍利关税法》第 338 条。 此前,8 月 29 日,美国上诉法院裁决认定川普政府的大部分关税非法,认为其超出了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总统紧急权力范围。川普政府必须在 10 月 14 日之前提出上诉,否则关税将失效,但关税在上诉期间继续生效。 关于第 338 条款的具体内容: 第 338 条款允许总统对被认定为歧视美国商业的国家,征收高达 50% 的关税,为期 5 个月,甚至完全阻止进口。 贝森特称,虽然第 338 条款不如 IEEPA 高效,但可作为替代权威法律使用。 1930年《斯姆特-霍利关税法》,是在胡佛总统任期内签署成为法律的。该法案的出台背景是美国大萧条初期,胡佛政府试图通过提高关税来保护国内产业。 该法律曾导致全球贸易战,但贝森特认为该法律的第 338 条款在当前语境下适用。 第 338 条款在上世纪30年代曾被美国用作讨价还价的工具,但此后从未被正式使用过。作为大萧条时期的遗留条款,其危险性在于法律基础薄弱,近百年来未被使用,司法解释空白,很容易被WTO裁定违规。但美国一直在拒绝执行WTO的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第 338 条款在 1949 年曾被视为对华关税的备用手段,但没有进入实际执行阶段。 根据美国国务院历史文件,1949 年 8 月,在内部讨论中提到如果中国的贸易政策存在“歧视性”(如废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税率),总统可依据第 338 条款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或完全禁止进口。 但国务卿艾奇逊认为 338 条款需以“歧视性证据”为前提,而非单纯因中国未履行贸易协定,因此主张优先通过暂停关税减让(如恢复1930年关税税率)应对,而不是直接动用第 338 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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