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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欣国际 >> 新闻动态 追溯期已过!船员持刀砍死船长,跳海逃亡25年!-上海国际快递
据台媒的报导显示,一艘船只“锦惠祥”号在2000年发生海上喋血事件,两名船员张X峰、张X升合谋残忍杀害船长,案发后张X升被其他船员围捕就范,回到台湾后,张X升被判死刑,但张X峰当时趁乱跳入太平洋逃逸。 如今张X峰已逃亡25年,至今仍未到案,因追诉期已到,台湾省高雄地院日前判决张X峰免诉。 据判决指出,2000年3月间,张X峰、张X升为“锦惠祥”号船上船员,但两人不满意船上工作辛苦,共同谋划杀害李姓船长后再持船长手枪杀害其他船员,随后再驾驶船只返回陆地。 2000年4月间,船只于西兰东部公海海域作业时,2人依计划先持刀、铁锤,残忍杀害了李姓船长。 原先2人计划找到船长的手枪后,枪杀剩余的船上船员。结果却找不到手枪,准备卸下救生筏潜逃,后来其他船员察觉有异,上前围捕,张X峰趁隙跳入汪洋大海逃逸,张X升来不及跳海,被朱姓轮机长等人合力逮捕。 “锦惠祥”号案发后航行至美属萨摩亚港停泊,张X升被美国警方逮捕,之后返回台湾受审,最后被判死刑。张X峰则自当晚案发后跳海,至今仍下落不明,由雄检、雄院分别发布通缉令。 张X峰涉案时,台湾省仍有惩治盗匪条例强劫而故意杀人罪,其法定刑为“死刑”,后该法废止后,经比较新旧法,改依强盗杀人罪论处。 高雄地院认为,依修正前刑法追诉权时效,强盗杀人罪最重本刑为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依法追诉期时为20年。 法官认定,检察官侦查时间为2000年7月10日起,因张X峰被通缉,导致审判程序不能开始,停止追诉期时效计5年。 加总后,张X峰的追诉期已于今年7月6日完成,因已过追诉期,判决本起案件免诉。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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