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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港务费”影响持续发酵!中美航运博弈蔓延至租船合同!-上海国际快递
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份不到600字的政策文件,在全球航运圈掀起了惊涛骇浪。


消息公布当日,国际航运股集体下挫。美国股市开盘后,运输板块跌幅居前,从货柜航运到干散货、油轮,全线承压。市场一度担忧,这项“特别港务费”或将对全球海运网络带来系统性冲击。

但随著业内人士的深入研判与交通部后续政策细化出台,这场看似突如其来的“政策风暴”,逐渐显露出更深层的战略逻辑。

回应301调查:政策背后的地缘经济逻辑

业内普遍认为,《公告》的出台,是中国针对美国“301条款”对中国船舶限制措施的一次有力回应。

今年以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多次通过关税与限制手段,对中国造船业进行“精准打击”,尤其针对绿色船舶、高端装备等关键领域。而中国此次设立“特别港务费”,无疑是在规则层面上展开的“对等反制”。



但与单纯的贸易报复不同,《公告》的用语与结构,透露出极强的政策韧性与空间感。全文不到600字,主体仅明确了收费原则与计算方式,而对执行层面则以“我部将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留有余地。这一细节,被航运圈资深人士解读为“预留调整空间”的信号——即在回应美方挑衅的同时,保持政策的灵活性与可操作性。

“涉美”界定:误读与恐慌的连锁反应

政策一经公布,市场出现短暂的“集体恐慌”。

一部分舆论将“对美船舶”扩大解读为“凡涉美船东、涉美货主、涉美注册船舶均在征收范围”。如此推论下,全球主流船东几乎无一幸免——从货柜巨头到谷物贸易商,从油轮航线到散货运输——似乎都难以避开这场政策风暴。


一位船东人士指出,这种“泛化解读”若成立,将引发连锁反应:

“外资船东在中国进出口航线上的运营将大幅受限,国际粮食与大宗贸易链条将遭重创。反而会因竞争对手骤减,导致幸存的承运人拥有更强的议价力,推高运价,从而传导至出口成本与国内物价。”

这种“输入性通胀”显然并非政策初衷。也正因此,理性声音在市场情绪最高点时迅速出现——认为《公告》应被理解为政策框架,而非最终执行标准。

实施办法化解市场焦虑

10月14日凌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对美船舶收取船舶特别港务费实施办法》,明确豁免条件,为市场吃下“定心丸”。


文件指出,凡中国建造、或空载进入中国船厂维修的船舶,可豁免特别港务费;同时,明确征收对象、适用范围及申报程序。这一“重置豁免条件”的举措,极大缓解了此前市场的恐慌。

由于中国在全球造船业中占据超过50%的份额,且大量国际船东运营的船舶系“中国制造”,这意味著即便部分外资船东在名义上“涉美”,其船舶仍可符合豁免条件。这一结果令不少业内人士直言“松了一口气”。

中美航运博弈蔓延至租船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系列事件也推动了航运合同结构的重大调整。


自美国在今年3月对中国船东与中国制造船舶征收附加费用以来,全球租船市场便已出现所谓“USTR条款”——即在租约中增加与美国制裁相关的风险承担条款。而此次中国版《公告》发布后,中国货主与租家迅速以同样方式回应。

多家租船经纪公司透露,由于对于涉美船舶挂靠中国港口引起的天价港务费的争议,绝大多数的中国货主/租家也已经强势的在合同中加入了中国版本的“USTR"条款,条款中均要求船东承担相应的因为涉美所可能产生的港务费。

而据一线的租船人士透露,“目前绝大多数接受国版USTR 条款的均为中国船东,外资船东大多选择沉默。”

这意味著,中美在海运规则层面的对抗,已从政府层面延伸至合同与市场层面,形成一种新的行业“平衡机制”。

资料来源:海运圈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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