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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欣国际 >> 新闻动态 国际货物运输三大公约(提单三大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区别 )
1、提单三大国际公约的主要区别: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承运人的最高责任赔偿限额不同。对货物的定义不同。公约适范围不同。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不同用。诉讼时效不同拓展资料:提单提单,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2、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是“不完全过失责任”。《维斯比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是“不完全过失责任”。《汉堡规则》则对海牙规则进行了全面彻底的修改采用了推定过失责任与举责任相结合的完全过失责任制即完全过失责任。 3、此外,对货物的定义也有所不同。《海牙规则》定义范围较窄,不包括活动物和甲板货。而《汉堡规则》扩大了定义,不仅将活动物和甲板货纳入,还包括集装箱和托盘等包装运输工具。 4、海牙规则(HagueRules),其全称是《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ConventionfortheUnificationofCertainRulesofLawRelatingtoBillofLading),1924年8月25日由26个国家在布鲁塞尔签订,1931年6月2日生效。公约草案是1921年在海牙通过,因此定名为海牙规则。 5、海牙规则使得海上货物运输中有关提单的法律得以统一,在促进海运事业发展,推动国际贸易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是最重要的和目前仍被普遍使用的国际公约,我国于2025年承认该公约。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主要公约有哪些1、其中,最具影响力的国际航空运输公约包括《华沙公约》(1929年)、《海牙议定书》(1955年)、《瓜达拉哈拉公约》(1961年)、《危地马拉议定书》(1971年)以及《蒙特利尔第一号附加议定书》和《蒙特利尔第二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等。 2、法律分析: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有:1.《华沙公约》(1929年)。2.《海牙议定书》(1955年)。3.《瓜达拉哈拉公约》(1961年)。4.《危地马拉议定书》(1971年)。5.《蒙特利尔第一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6.《蒙特利尔第二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 3、.《华沙公约》(1929年)。2.《海牙议定书》(1955年)。3.《瓜达拉哈拉公约》(1961年)。4.《危地马拉议定书》(1971年)。5.《蒙特利尔第一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6.《蒙特利尔第二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7.《蒙特利尔第三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 4、《瓜达拉哈拉公约》(1961年):进一步扩展了公约的范围。《危地马拉议定书》(1971年):对原有公约进行了补充或修正。《蒙特利尔第一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延续了修订工作。《蒙特利尔第二号附加议定书》(1975年):同上,体现了对航空运输的新要求。 5、现行的国际航空货运公约有三个,即1929年于华沙签订的《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因为它是在华沙签字的,所以又简称《华沙公约》。该公约规定了航空运输承运人为一方,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为另一方的法律关系和相互义务,是国际空运方面一个最基本的公约。 6、国际公约包括《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和《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航空运输:涉及国内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和《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国际公约则有《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华沙公约)及其海牙议定书、《瓜达拉哈拉公约》等。 什么是国际航空货运公约现行的国际航空货运公约有三个,即1929年于华沙签订的《关于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因为它是在华沙签字的,所以又简称《华沙公约》。该公约规定了航空运输承运人为一方,旅客、货物托运人和收货人为另一方的法律关系和相互义务,是国际空运方面一个最基本的公约。 国际航空运输公约是调整航空运输中跨国运输行为的法律规范。这些公约吸收了海运等其他运输方式的国际公约、惯例,并针对航空业的特性进行了适应性修改。 在国际航空法体系中,空运方面的条约主要是统一国际空运规则的文件,统称为《华沙体制》。它由八个文件组成,核心为1929年在波兰华沙签署的《华沙公约》。该公约共5章41条,明确了国际空运的定义、运输凭证、承运人责任制度以及责任诉讼的程序。自签署以来,已有149个国家批准或加入该公约。 年10月12日,德国、英国等国家在华沙签订的《统一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简称《华沙公约》,是国际航空私法的开端,旨在调整国际航空运输中的责任问题。公约规定了航空承运人与旅客、货物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确立了国际航空运输的基本原则,包括适用范围、运输凭证、责任期间、责任原则等。 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是国际公约则有《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和《国际公路车辆运输公约》。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国际公约包括《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和《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 -铁路运输方面,国内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国际公约则有《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议》和《铁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航空运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国内法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法》和《中国民用航空货物国际运输规则》。 法律分析:《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关于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议订书》。《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铁路运输是国际贸易运输中的主要运输方式之一,我国加入的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是《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是于1951年11月由原苏联、捷克、罗马尼亚、东德等8个国家共同签订的一项铁路货运协定。 《国际货约》是关于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另一个公约,全称《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于1961年在伯尔尼签字,1975年1月1日生效。 【答案】:B,D,E国际货物运输的公约主要有:《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等。 简述提单三大国际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区别?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海牙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是“不完全过失责任”。《维斯比规则》下承运人的责任基础是“不完全过失责任”。《汉堡规则》则对海牙规则进行了全面彻底的修改采用了推定过失责任与举责任相结合的完全过失责任制即完全过失责任。 提单三大国际公约的主要区别:承运人的责任基础不同。承运人的最高责任赔偿限额不同。对货物的定义不同。公约适范围不同。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不同用。诉讼时效不同拓展资料:提单提单,是指作为承运人和托运人之间处理运输中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此外,对货物的定义也有所不同。《海牙规则》定义范围较窄,不包括活动物和甲板货。而《汉堡规则》扩大了定义,不仅将活动物和甲板货纳入,还包括集装箱和托盘等包装运输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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