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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欣国际 >> 新闻动态 税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零税率还是免税)
1、法律主观:国际运输并不是免税,而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论是从境内到境外,还是从境外到境内,只要是跨境的国际运输服务,都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当然,完全发生在境外的运输服务,也是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2、国际货运代理开发票税是免税的。2025年7月份,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从事国际运输的运输工具进出港口、联系安排引航、靠泊、装卸等货物和船舶代理相关业务手续,可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3、贵司如果提供的属于国际运输服务,适用零税率,如果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际货物运输daili服务,则适用免税。如果贵司提供的是直接或者间接的国际货物运输daili服务,那么这种服务适用免税。免税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贵司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daili服务的销售额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跨境应税行为吗1、属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显示国际货运代理费本身是免税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属于跨境服务,货代业增值税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 2、跨境应税服务,简单来说,就是在国际间提供的,涉及到应税行为的各种服务活动。这些服务往往涉及不同的国家或地区,且涵盖的范围广泛。它们可能涉及货物或技术的跨境运输、国际咨询和国际技术服务等。无论是金融、物流还是其他领域,只要涉及应税行为,都可以被认定为跨境应税服务。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四《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三条,国际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货代免税42号文件1、国际货运代理在开发票时无需缴纳增值税,这是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明确的。根据公告内容,若纳税人通过其他代理人,间接为委托人办理货物的国际运输或从事国际物流辅助服务时,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这意味着,国际货运代理在处理这类业务时,开具的发票无需按照常规税率缴纳增值税。 2、间接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106号文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免税范围,限定在直接与国际运输单位发生业务的代理环节。 3、不是不能开,按照国税总局42号文件,凡是货物国际进口或出口运输相关的费用免税,也就是可以开0税率的发票,其他不相关的一律还是要开增税专票。 4、为统一免税备案资料,原已按《财税﹝2013﹞106号文件》规定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免税备案的纳税人,需自2014年9月1日起重新办理备案。管理要求(一)免税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符合《财税﹝2013﹞106号文件》和《公告》免税规定的均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5、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国际货代企业备案手续;受委托的备案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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